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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超大件设备要怎么运输?你来问来答

时间:2019-12-06     作者:天津诚和通【原创】   阅读

    不知道当大家有机会行走在公路上的时候,有没有见到过穿梭在车流当中的超大件设备运输车辆,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来看一下我们关于天津超大件设备怎么运输的资料,或许可以加深一些对于我们这一行业的了解。


  超大设备车辆拉货行驶公路在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天津超大件设备运输车辆


  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


天津超大件设备运输车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


  (一)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长度及宽度超过第三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


  (二)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不含40000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含46000千克),100000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三)对于车货总重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通行证》式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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